彰化縣體育會理事長盃104(休閒類)漆彈、輕艇競速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旨:為倡導高中職校漆彈運動風潮,提高漆彈運動品質及加強輕艇運動發展,相互切磋技術、觀摩,以提昇運動水準。
二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漆彈運動協會、中華民國輕艇運動協會
三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體育會
四、承辦單位:明道大學
五、協辦單位:明道大學戶外活動社、獨木舟推廣社。
六、比賽日期:
七、比賽地點:明道大學 漆彈場、蠡澤湖
八、參加單位:高中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,唯該校人數不足可跨校組隊參加。
九、比賽項目:(一)漆彈 (二) 輕艇競速
十、報名、抽籤、領隊會議:
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104年4月14日(星期二)以郵戳為憑。
(二)地 址:彰化縣埤頭鄉文化路369號(明道大學體育中心)
(三)電 話:04-8876660轉2202 傳真:04-8872543
(四)手 續:按大會所發之報名表填寫,加蓋校印或體育室(組)印。
(五)參賽單位需繳交完竣之報名表及選手保險證明單(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),免收報名費用。
(六)抽籤日期:104年4月15日(星期三)下午14:00時(不另行通知),未到場參加
抽籤者,由大會派員代抽,不得異議。賽程表公告於本校體育中心網頁。
(七)領隊會議:1.日 期:104年4月15日(星期三)下午15:00整。
2.地 點:明道大學 行健活動中心 四樓。
3.參加會議者,如非領隊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教練,則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,在會議中每隊只限一人有表決權。
4.如對參賽者資格發現疑問時,可在會議中提出,交由承辦單位處理。
5.領隊會議之決議與競賽規程相牴觸者,其決議以領隊會議之決議為準。
十一、漆彈比賽分組:五人制團體對抗賽(可跨校組隊)
1.限高中職校在學男、女生。
2.每單位不限報一隊,報名人數得列七人,每場出賽人數五人。
3.各隊不限男女人數。
十二、漆彈競賽辦法:
(一)比賽規則:
1.採用2014年業餘乙組漆彈運動比賽規則(www.paintball.com.tw)。
2.採一發陣亡殲滅戰制,凡身上或裝備上中彈,其彈著點大於10元硬幣者或有明顯中彈者為中彈陣亡,應立即主動離場。
3.經裁判判決為中彈陣亡者,應立即退出比賽場地(退到陣亡區)。
4.不服裁判判決或中彈不退者,場地裁判有權以一拉一、一拉二或取消該隊比賽權。
(二)比賽用彈:
1.採用國內外比賽專用漆彈丸,大會現場供應不得自行攜帶。
2.每場比賽每人最多使用裝滿個人槍上的彈筒(200發)為限之漆彈丸,身上不得攜
額外之備用彈筒。
(三)比賽裝備:比賽用槍、彈斗、co2氣瓶、面罩統一由大會提供,不得私自攜帶槍枝參賽。
(四)比賽制度:
1.每場比賽採單局三戰兩勝制,以積分高低順序取決勝負,若兩隊平手或積分相同,由兩隊隊長抽籤決定名次或勝負。
2.若遇對手棄權或經判定失格,該場比賽以參加比賽隊伍直接晉級計算,棄權的球隊取消往後的出賽權。
3.選手不得跨隊參賽,依經查獲取消該隊往後比賽權益。
十三、輕艇競速比賽:
(一)競賽辦法採用計時決賽
(二)參賽組別:每校不限報名隊數
1.男子組:男子雙人
2.女子組:女子雙人
3.混雙組:
4.團體接力賽:a. 4人 (雙人/一艇/
b. 4人 (雙人/一艇/
c. 4人 (雙人/一艇/
十四、競賽規定事項:
(一)報到時間:104年4月18日(六)上午09:00整;假明道大學行健活動中心
(二)開幕典禮:104年4月18日(六)上午09:30整,假明道大學行健活動中心廣場
(三)閉幕典禮:比賽全程結束後三十分鐘,假明道大學行健活動中心廣場
十五、獎勵:視參賽隊伍多寡決定錄取名次,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牌(獎狀)。
十六、本規程經中華民國漆彈運動協會及輕艇協會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報名表下載網址:www.mdu.edu.tw/~drh/download/20150331.docx